强生婴儿用品含毒检验结果公布 药监局解释

发布时间: 2024-02-04 21:19:58 |   作者: 新闻中心

  针对强生婴幼儿卫浴产品“含毒”的质疑,国家质检总局3月20日公布消息称,目前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强生产品都是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在国内生产的产品。

  经质检部门组织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产品做检验,检验结果为:这一些产品的甲醛指标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26种30个批次的产品未检出二噁烷,仅有一种产品(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批号B081210A/20111209)检出含有微量的二噁烷(3.27ppm)。在当地质监部门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在化妆品中添加二噁烷和甲醛。

  经查询,对技术上没办法避免原料带入的微量二噁烷,美国以及我国尚未有限量规定。含有微量二噁烷是否会影响健康,质检部门已提请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质检部门将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但强生有关人员昨日表示,国家认可强生的产品是安全的,根据有关部门的研究,含有微量的二噁烷是安全的,强生不会对相关这类的产品进行撤柜。

  甲醛、二恶烷:两者均为有毒化学物质。皮肤非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皮肤色斑或皮肤坏死;二恶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大量接触会引起眼部和上呼吸道刺激,并伴有头晕、头痛、嗜睡、恶心、呕吐等,还可致肝、皮肤损害,甚至引致毒尿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1日就我国现有化妆品法规对甲醛和二噁烷含量的规定进行了解释。

  根据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二噁烷属于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甲醛属于限制使用的物质。除口腔产品外,化妆品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2%,甲醛禁止用于喷雾产品,指甲硬化剂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5%。除此之外,对于婴幼儿用产品的甲醛含量并未作其他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