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化妆品能够说是如影随形地存在,从脸部、头发、唇齿到脖子手臂、指甲等等,需要美化、修饰的部位、不能离开化妆品。可以说化妆品是我们最熟悉的精细化化学工业品。正是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化妆品的安全就显得很重要。请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国权来到直播室,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畅聊相关话题。
嘉 宾:好的。今年是第三个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安全用妆,美丽有法”。时间是从2021年5月24日到30日。
嘉 宾:这个主题一是寓意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寓意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出门前抹上防晒霜,睡前贴上片面膜……对于爱美人士而言,化妆品已经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化妆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日用消费品。而此前的化妆品行业基本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颁布于1989年,施行已有30多年。30多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和化妆品监管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我国已成为全世界第二大化妆品市场,化妆品产业蓬勃发展,化妆品监管阔步前行。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制定一部现代版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是业界和社会多年的期盼。我们现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去年6月份颁布,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是对原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全面性、系统性“大修”。所以我们今年宣传周的主题定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也还是为了推进新条例的落地实施,引导消费者更加关注化妆品的安全使用。
主持人:刚才您谈到,我们现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是去年6月份颁布的新条例,那么这个新条例“新”在哪里?
嘉 宾:新条例在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以及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有新举措。化妆品是满足大家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必然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健康。事实也表明,随着时下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对美的需求增多,花了钱的人化妆品行业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夸大功效或者虚假宣传等问题,越来越关注。近年来,随着化妆品产业快速地发展,这方面的消费纠纷与投诉也慢慢变得多。
比如,鉴于网购化妆品成为新的消费趋势,而线上交易又具有较强隐蔽性,条例不仅实行“谁的产品谁负责”,还实行“谁销售的产品谁负责”——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好相关义务;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管理责任,发现其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要立马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否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罚。我市连续三年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清理网上销售的违法产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的行为,维护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
又如,条例加大了对违法的惩处力度。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用物质、非法添加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综合运用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市场和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可见,新条例不仅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能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个人实行“从业禁止”,还要处罚到人。化妆品直接作用于人体,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就该用重典。
再如,化妆品行业是一个“美丽”行业,化妆品研发、生产与销售每一环都应该美丽、阳光、干净。期待化妆品新规推动行业来一次自发的大整顿、大淘汰,发挥威慑惩戒作用,让违法失信者胆怯如鼠、寸步难行,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畅行天下。
主持人:今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从5月24日到30日,历时一周。咱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列活动都有呢些亮点呢?
1.举办宣传周“云启动”仪式。5月24日,也就是今天和我们广播电台合作,以广播音频直播形式,宣传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启动平顶山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2.开展“5.25”爱肤日集中宣传。突出我市特色,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为广大购买的人送去安全用妆知识。
3.组织企业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参观,开展座谈交流,近距离了解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
4.开展科普知识公益讲座。请专家到高校,开展“安全用妆,科学护肤”主题公益讲座,普及安全用妆知识。
5.市局网站开设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专题专栏。发布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科普知识,对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进行重点宣传。
6.宣贯和能力提升活动。(1)配合省局开展化妆品法规宣贯暨化妆品生产质量能力提升活动。(2)网络培训。5月26日-30日,配合国家局、省局组织并且开展网络公益培训,采取线上观看的方式来进行。培训面向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的主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相关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授课。
7.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周期间,将科普宣传动画、视频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公共场所等播放,普及安全用妆知识。
同时,全市各县(市、区)围绕宣传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验室、企业对公众开放,组织科普大讲堂、公益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安全用妆知识进校园、进医院、进广场、进门店、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景区、进检验室等“十进”活动,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上电视、上电台、上大屏、上报纸、上微信、上微博、上抖音、上学习强国、上出租、上公交等“十上”活动,以丰富的科普宣传内容和多样化的传播方式,为广大购买的人解答化妆品常识、使用误区,提高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努力增强科普宣传周活动效果。
主持人:有一个概念性的问题我们从始至终没有搞得太明白,就是化妆品与药品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借助今天的节目,给我们详细讲一下好吗?
嘉宾:好的。化妆品被称为美丽事业,不同于传统工业,融入了人们对美丽的追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明确了化妆品的使用方式、部位和目的。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监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备案。
不同于药品,化妆品的花钱的那群人是健康人群,是消费的人自主选择、经常使用的。而药品是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针对有预防、治疗、诊断的疾病,标注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化妆品没有治疗作用,只起到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作用,其作用都比较温和。作为消费的人在选择化妆品时需理性,不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也不相信过于夸大的宣传。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假如慢慢的出现皮肤疾病,一定要及时就医。
主持人: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接触到不少有关化妆品消费的热点问题,比如:怎么来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虚假宣传,众多购买的人特别关心,您给我们讲解一下,好让我们增强维权意识、增加辨别能力吧。
嘉 宾: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文件均禁止化妆品宣称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种类型的产品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也不得标注虚假、夸大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
从化妆品定义出发,就能轻易地识别出违法宣称、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化妆品的作用只有:清洁、保护、美化、修饰四种情况,且作用温和,只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有些化妆品广告如“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迅速美白”,这些看着就让人心动的宣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主持人:人们的体质肤质不同,有些人在使用化妆品时会出现一些不适感,这是不是就是过敏、副作用或者说是不良反应呢?遇到这请情况该怎么去办呢?
嘉宾:首先我们不难发现一下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监测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评价并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
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任何安全问题时,应该第一时间停用产品,并立即清理掉皮肤上的残留物,避免对皮肤的进一步刺激。及时到专业的医院做就诊,向医生征求意见,建议带上可疑的化妆品及完整包装,以便做皮肤斑贴试验等辅助检查,同时配合医生采集信息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购买化妆品后请您保留好购物票据、使用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不包括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如您怀疑购买了假冒伪劣化妆品,请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电线。
主持人:感谢孙局长来到直播室给广大听众朋友讲解了这么多有关化妆品的知识和话题,我想广大听众朋友跟我一样受益匪浅。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确实保障消费者健康,使化妆品产业这一“美丽经济”得到健康发展。